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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草纲目拾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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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兽部-鹿胫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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纲目鹿条有骨,乃指全体而言,至胫骨不闻有用法。今时医有斑龙散,纯取其胫为用,因载 其方以补之。

生肌收口 救生苦海用斑龙散∶取鹿胫骨,湿纸包固,灰火煨之,以黄脆可研为度,若焦黑色者为过性,勿用。掺大毒,生肌甚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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